
来源 | 都市现场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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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住江西省南昌市城东花园的涂先生
向《都市现场》反映
不久前
由于小区车库前
排水沟的盖板缺失
导致他踩空受伤
事后
涂先生认为
小区物业应该对此负责
可对方却置之不理
涂先生告诉都市现场记者,10月15日,他刚把车停在租用的车库里,没想到走到门口,意外就发生了。
涂先生:这个盖子当时没铺的,是空的,后面才盖上去的。
涂先生出示了
意外发生后拍下的照片
从照片上可以看到
涂先生面部有多处受伤
涂先生:缝针缝了八九针,花费了将近2000块钱。
12月6日
都市现场记者在该小区看到
涂先生车库门口的井盖
现在是完整的
但其他车库前的排水沟
存在盖板破损以及缺失的情况
并且没有树立任何警示标识
小区业主:肯定有隐患,走路也不方便啊。
涂先生认为
自己因为排水沟盖板缺失受伤
加上车库门口的灯没开
物业应负大部分责任
涂先生:晚上一盏灯都没有开。后面物业讲赔我我车位的租金,是1200元一年。物业讲退还我,到现在又不理我。
涂先生告诉都市现场记者
之前治疗
一共花费了近2000元
他不要求物业全部赔偿
只希望物业能兑现之前的说法
免除车库一年的租金
随后都市现场记者
陪同涂先生一起来到了
南昌市青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城东花园管理处
了解情况
南昌市青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城东花园管理处 工作人员 :赔偿的事情,要找公司啊,要公司给你答复。
对于赔偿一事
小区物业长时间不置可否
这让涂先生不能接受
那么涂先生的赔偿要求
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?
律师 徐涵英:在窖井、地下设施施工过程当中,施工方应当起到一个警示作用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: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,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徐律师表示
依据法律规定
小区排水沟系统
在正常运营当中出现损害
管理人如果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
需要承担部分责任
另外,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: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,妥善维修、养护、清洁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,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,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、财产安全。
律师 徐涵英:我们这起事故当中,物业并没有设置相关的警示标志,平时也没有进行修缮和提醒,所以它要承担部分责任。
为了帮忙调解这场纠纷
都市现场记者
又陪同涂先生来到了
南昌市青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该公司的张经理表示
对于涂先生受伤一事
他们非常抱歉
南昌市青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经理:针对业主摔伤的问题,也向业主进行道歉,我们也会安排人上门进行慰问。
对于涂先生免除1200元
车库租金的诉求
张经理表示
他们可以接受
另外
涂先生反映
车库灯不亮的问题
张经理也给出了答复
南昌市青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张经理:会积极进行整改,让不亮的灯全部亮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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